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2019-04-22
  • 阅读:

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室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工作,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确保录取质量。

组 长:陈锐志、杨 旭

副组长:吴华意、汪志良

成 员:龚 威、蔡列飞、陈能成、杨必胜、眭海刚、李汉武、关琳

秘 书:关 琳(兼)、李梦瑶

2.成立若干综合考核小组。每个小组原则上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以上、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并设组长1人。

二、外语合格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外语合格分数线:50分。

2.招生指标数:简章计划指标45人,人才戴帽指标18人,专项计划指标将另行下拨(待定),已招收2019级硕博连读生19人。

三、 确定候选人

实验室考核专家组根据符合条件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名单及成绩情况见附件一

四、 体检、现场确认

1.体检

(1)武汉市外考生体检安排:4月26日上午8:30—11:30 ,文学部意愿。

(2)武汉市内考生体检安排:4月29日下午14:00-16:30,武汉大学工学部校医院(明珠园旁)

(3)体检要求:上午9:30,下午15:30,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前往;持一张一寸彩色登记照片领取体检表,体检费99元,并携带身份证。体检不需空腹,不要带隐形眼镜。

2.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5日(周四),上午8:30—11:30

(2)现场确认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三楼大厅。

(3)现场确认流程:验证→交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持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到实验室。

(4)现场确认要求:

往届硕士生须携带本人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上交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上交学籍证明,查验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五、 实验室综合考核内容和形式

1.实验室对完成了现场确认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为4月25日(周四),上午11:00—13:00,地点在实验室215会议室,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资格。要求:交验已盖章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体检表、180元综合考核费用(按照学校2019年招生简章收取)。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参加实验室综合考核。考核具体内容和形式为:

(1)专业笔试(4月25日下午):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考核内容包括本专业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

(2)综合面试(4月26日全天):主要考察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同时结合英语口语考核,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考生必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PPT.)(时间8-10分钟)。综合面试时间15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4月26日全天):考察候选人的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以及心理素质。依据《武汉大学关于加强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的通知》,拟参加实验室综合考核的考生应及时下载并认真填写《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附件二)。考生参加复试前,应向实验室提交此表。

(4)考核测试过程将做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5)成绩核算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专业笔试30%,综合面试70%的比例确定,前述各环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 调剂

1.实验室接受内部考生导师调剂申请。请进入综合考试候选人名单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4月24日中午12:00前提交导师调剂审批表原件或扫描件(附件三)至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房号:214)关老师处,邮箱guanlin1220@whu.edu.cn,调剂申请表要求有调出和调入导师签字。

2.综合考核结束后,根据专项指标下达情况还需进行实验室内部导师调剂时,由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提出调剂申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及奖学金

1. 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实验室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 学费及奖学金相关政策请见研究生院2019年博士招生简章。

八、信息查询及咨询

1.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专业课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2. 导师是否招收跨学科考生及招收同等学历考生请在导师信息表中查看,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人数可咨询实验室或导师。

九、 其他

如对综合考核名单有异议,须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实验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27—68778525

联系人:关老师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电话:027—68754920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