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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办理须知

201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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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部各院系: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珞南街派出所的工作要求,按照《武汉市居住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条款,珞南街派出所近期将安排人员到我校区对户口不在武汉市的学生,进行统一办理《居住证》。望院系能积极配合,协助做好此项工作。

具体事宜如下:

一、此次办理《居住证》的对象为:信息学部户籍不在武汉市的所有新生。(2013年级本科、硕士、博士生)

二、首次办理《居住证》为免费办理,不收取任何工本费用。

三、请各院系统一收取学生身份证原件,集中到武汉大学保卫三分部办理,进行人员信息电脑录入工作。当日录入当日返还身份证原件。

四、各院系将户籍在武汉市的2013级新生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收齐后统一交保卫部三分部。

具体办理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3月3日 印包系、重点实验室

GPS中心、南极办

3月4日 资环学院 国软学院

3月5日 测绘学院 遥感学院

武汉大学保卫三分部

2014年2月25日

附相关规定:《武汉市居住管理暂行规定》

1、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分别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登记。

2、第十四条 年满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的,不再另行办理居住登记。

第十五条 申请办理居住证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二)在本市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申请办理居住证;